
严禁精准扶贫重点活动流于形式。认真深入贫困户开展帮扶春(秋)季攻势、大走访 大调研、 “户户到”等重点活动,与包联贫困户同吃、同住、同劳动、同谋划,引导包联贫困户算好“三个帐”(政策账、感情帐、收入帐)。严禁以任何理由打折扣,在落实上走形式、走过场。
严禁入户走访不到位。每两个月至少上门开展一次走访,一个月至少电话联系一次,动态掌握包联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及现实困难,在政策、技术、信息、就业等方面为包联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结合包联户致贫原因和家庭实际,制定户脱贫(或巩固)计划措施,想方设法帮助落实1至2项增收脱贫项目。把每次入户走访活动情况认真填写在《扶贫手册》“户脱贫项目及措施规划表、帮扶过程及帮扶成效记录、贫困户享受政策清单”相应的表格中。严禁不按时入户走访,严禁帮扶记录与当月开展的活动明显离谱,严禁电话随访代替入户走访或者通知包联对象到村委会见面代替走访,除新调整包联户外入户走访严禁要求村干部陪同。
严禁脱贫攻坚纪律涣散。在脱贫攻坚中杜绝弄虚作假,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以铁的纪律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顺利实现户脱贫、能稳住的目标。严禁不按时参加单位内外组织的扶贫工作培训会、不服从统一安排或做出不利于扶贫工作的言行。
严禁“挂名式”帮扶。严格执行包户干部“一包五”脱贫责任。严禁“挂名式”的帮扶、“不见面式”的电话帮扶。
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包户责任要履职尽责、主动积极,在工作任务落实过程中不得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和问题在有访必接、有访必复。严禁对走访中发现及贫困户反映的问题不核实、不反馈、不解答、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形发生。
严格奖惩兑现,严肃追责问责。凡是被驻村(联系村)工作队长核查《扶贫手册》填写中出现:户脱贫项目及措施规划表、帮扶过程及帮扶成效记录、贫困户享受政策清单等项内容填写虚假、与实际活动不相符、缺一次帮扶规划和帮扶成效的一处扣款30元,累计加倍处罚;凡是被县、乡督查通报的帮扶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并处以50元罚款;通报第二次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并处以100元罚款;通报第三次的直接列入学岗,停发30%绩效工资;凡是在县级以上检查、考核评估和县以上领导调研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上级通报、包联户越级上访、网上舆论炒作或媒体曝光等不良影响的,对帮扶责任人给予取消当年工作目标绩效奖的处罚。(晏金发)